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02年7月18日公布实施。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市,区、县级市两级管理。广州市财政局为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市属、外地驻穗单位的从业资格管理。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为各区、县级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以及所辖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一、如何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一)、申办资格证应具备的条件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会计工作。2、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领取资格证。未具备上述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鉴定证书(五级或以上),可申请领取资格证。(1)不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