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汇报2011年3月24日在国务院侨办华大国有资产调研会上 孙汝建自2006年7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华文学院在国务院侨办和华侨大学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专职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华文学院重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学院配备专人担任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学院资产的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员按规定负责资产验收、领用以及在用资产的帐、卡、物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并负责本单位资产的报损、报废等。其次,落实下一级资产管理队伍人员,各系部所室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名单详见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下一级资产管理队伍名单登记表。再次,学院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分别成立华文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华文学院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6年9月下发华大华文200623号关于规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