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复地址:南京市淮海路50号乙方:中国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负责人: 地址: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南京市范围内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业务合作范围1、资金结算2、银行存款业务3、保费代收代付业务4、代理推销保险产品5、基金业务6、电子商务7、银行卡及其他业务8、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第二条 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第三条 资金网络结算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甲方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在甲方所属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其保险费收入、相关费用应通过甲方进行结算和管理。3、甲方根据乙方资金运动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系统平台、结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