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书(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