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检查操作规程第1条 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 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第3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第4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 项规章制度。第5条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对主要提升和运输 设备的钢丝绳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第6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3、罐道钢丝绳为15%。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第7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2、罐道钢丝绳为15%。3、使用密封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