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路小学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和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班风和校风的形成和发展,学校于本学期起启动“文明礼仪示范班”的评选与挂牌活动,特制定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1、文明教育好。班内有明确的文明礼仪教育主题及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有班级文明公约,班上学生有礼貌、懂礼仪、谈吐文明;不打架、不骂人;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学校荣誉。2、仪容仪表好。班上一学月内没有不穿校服、不戴校牌、仪容仪表不合格等现象。3、尊敬师长好。尊敬老师、家长及长辈,见到老师及长辈能主动打招呼问好。4、学习环境好。教室布置整洁,教室卫生打扫及时、彻底。学月内获卫生流动红旗。5、遵纪守规好。班上一学月内无人被通报批评或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办法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各班由班主任牵头进行自评,在自评认为合格的基础上由班委会、团支部联合写出申请报告,经年级组检查过关后报学校验收,学校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