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2011年9月29日来源: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办公室编者按:统筹城乡发展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问题的基本方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和强化涉农补贴政策,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山东:增投入 强奖补 搭平台 近年来,山东大幅增加“支农”财政投入,通过支持县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对欠发达地区财力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加速城乡统筹发展。 2010年山东省级财政预算继续提高“支农”比例,共安排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发展,同比增长。为保障对农村“多予少取”方针落到实处,山东要求各市、县财政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地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安置和补偿被征地农民,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 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山东省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