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期末随堂考试试卷 2007至2008学年第1学期 总分: 课程名称环境法学学分2 法学专业 04 年级 班 任课教师白利萍 考试方式开卷 考试时间 0712 一、案例分析(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得分: 1刘露等407名小学生诉某化工厂环境污染精神损害赔偿案。2001122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判令某化工公司赔偿刘露等407名小学生精神损害抚慰金20.35万元。这是迄今全国第一起因环境污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判决,值得排污企业和环境部门高度重视。本案原告刘露等407人均为某小学学生,该小学东南面是被告某化工公司。200144上午10:30,该公司反应釜车间因职工违章操作,发生苯乙烯泄漏事故,散发的气体影响到原告刘露等407人所在的学校,在校师生当时闻到类似油漆的气味。到11时左右,气味越来越浓,致使本案原告刘露等407人出现头昏、头痛、恶心、腹痛、咳嗽等症状。事故发生后,当地环保、卫生、教委等部门接到投诉,迅速组织调查,责令被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