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东河煤矿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河煤矿合理化建议与技术革新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河煤矿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项目(以下简称建革项目)实行技术管理组和项目组二级管理。 (一)技术管理组是建革项目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阅各业务部室及队组的有关建议,对其中合理建议进行评定;组织技术革新项目的申报、初审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和评价,对在研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提供和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工作时间等基本条件;技术管理组组织机构: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经营矿长 选煤厂厂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兼。成 员: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区、地质部、财务部、企划部、营销供应部、选煤厂。(二) 项目组是建革项目具体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负责人是建革项目的具体组织者,负责项目的申请、实施、经费使用、结题和成果提交。第二章 项目申请和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