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和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管理,各系统综合部做到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使用保管部门及责任人明确,总量清晰、资产状态清楚,集团资产主管对低值易耗品总量清晰、资产状态清楚,便于集团低值易耗品的总体调控。2.基本原则:2.1集团各部门、各系统要根据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核定低值易耗品需要量,既满足需求,又避免财产闲置和浪费。同时保证其完整,充分发挥其功能。2.2所有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表格必须保留书面材料备案,资产管理台帐需录入计算机生成电子文档。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的相关表格的填写、传递、保存等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 2.3各系统要完善技术管理、统计、维修保养和清查制度。2.3.1 必须保管好各项技术资料,建立技术档案,对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期内发生的维修保养、放置地点转移、使用保管人更换、报废处置等动态都要进行登记。2.3.2加强维修、保养,使低值易耗品处于良好状态。2.3.3坚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资产存量和技术状况清楚。3.部门分工及职责:3.1集团管理管理中心行政部资产主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