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以下业务须由单位专门负责工作居住证业务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统一办理;单位办事人员须通读办事指南方可携带材料办理。一、受理部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工作居住证窗口二、受理依据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2、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6】56号)。三、受理条件(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不超过5人);(二)申请人员资格要求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是公司业务骨干,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工作居住证:1、在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期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3、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4、所学专业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