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分析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成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惯例,自80年代中期引入我国后,随着我国建筑业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承包招投标制等一系列保障FIDIC方式的法制环境的完善,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大型土木工程建设项目上广泛推行,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由于FIDIC方式是一个围绕具体建设项目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从而形成了多样复杂的法律关系。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合同法律关系,这是市场经济下招投标制与计划经济下政府自营制的本质区别,正确分析FIDIC合同项目中的法律关系在工程管理实践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法律关系分析(一)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利益冲突 1.业主和承包商的法律关系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是互相合作、互相监督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基本特征之一便是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在合同中,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利益是互为前提条件的,业主的义务是提供施工的外部条件及支付工程款,这是承包商享有的权利,承包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