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乃书于纸上。毕而卧。凄然入梦。乙酉年七月初七。-啸之记。 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 号)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成绩标准后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