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协议相关知识1.关于货物贸易协议2004年11月,时任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十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全面拉开了帷幕。 货物贸易协议是规范我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非关税措施等问题的法律文件,共有23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包括关税的削减和取消、减让的修改、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加速执行承诺、一般例外、安全例外、机构安排和审议等内容。2.自贸区产品的分类除已有降税安排的早期收获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在正常产品中,产品又分为一轨产品和二轨产品两类。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均为零,区别是二轨产品在取消关税的时间上享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敏感产品中,按敏感程度不同,产品又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两类。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可不为零,区别是一般敏感产品要在一段时间后把关税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而高度敏感产品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