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教学大纲Envilonment Law课程名称: 环境法课程编码:ENB学分: 2总学时: 32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学生先修课程: 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模块课,是法学专业的限定选修课之一。通过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环境法的法律规范,以便在实践中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服务。二、教学基本要求了解:环境、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环境法的体系;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理解: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特征;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WTO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三、教学内容(一)环境法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