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底板以下防水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分包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下室底板以下防水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7年5月 日竣工日期:2007年5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如遇以下情况,则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1、因设计图纸修改(建设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而影响进度。2、因遇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造成停工。3、因甲方或建设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四、质量与验收: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建设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