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管理制度行政制度一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目的 为加强办事处管理,规范办事处的考勤与休息休假制度,维护办事处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考勤管理规定工作时间办事处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20-17:30 日常考勤(1)考勤采取点名考勤制度。每日8:25 全体集合,考勤记录员开始点名,点名结束未到者视为迟到,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算,超过4小时按旷工1天计算。(2)为了方便管理,员工因公外出、事假或病假,须经直接主管审批。事假、病假需提交由主管签字的请假条。 另:主管不在办事处无法审批员工紧急请假,可电话申请,事后需补假条。(3)考勤记录人员应在每月6日前将员工考勤情况提供给北京公司人事部核算工资。 (4)当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7天,办事处将对该员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各类休假的规定事假(1)员工因有事必须本人处理,须提前1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事假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