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中学教师和管理岗位职责考核评估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调动全体教师和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分配制度和评先进办法,特制定本评估办法。一、周庄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考核评估办法1、周庄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考核评估的依据是周庄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考核评估细则。2、考核内容与分值:品德修养27%;教育教学工作35%;教育教学实绩28%;教育教学科研10%。3、考核对象:在编在册在本校工作的公办、民办和代课教师,包括从外单位借调至我校的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作人员。4、考核办法:B1、B2由工会会同一室三处进行考核,B6、B3由校长室会同政教处和教务处进行考核, B5、B7、B8由教务处进行考核(其中B7、B8由教科室负责),B4 由政教处进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5、任一C级指标(加分项除外,以下同)得分不足60不得被评为一等奖;C级指标有一项得分为0分以下(不含0分,以下同)列入三等奖;C级指标有二项得分为0分以下列入四等奖;C级指标有三项以上得分为0分以下,扣除全年目标奖的1/4;任一B级指标得分为0分及0分以下,取消全年目标奖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