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267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8930号文附件十)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委GB50298-1999,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11月10日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 第3章 一般规定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3.2 风景资源评价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第4章 专项规划 4.1 保护培育规划 4.2 风景游赏规划 4.3 典型景观规划 4.4 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