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2)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目的用于指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达到市级绿色工地标准,争创省级绿色工地。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 安全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1.1.2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1.1.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1.1.4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1.1.5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1.1.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1.1.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