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化厂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气化厂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基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业化工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安全工作要求,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实行)气企管201520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气化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气化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气化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面管理和监督责任。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仅要抓好自身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同时也要通过制定管理考核标准、开展现场检查等活动形式,对工程项目建设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所有参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