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Q/SY1245-2009)、AQ3033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中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项目装置、工艺设备、安全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必改项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可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启动时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项目。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会影响投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且运行过程中随着时间积累可能会引发HSE事故的风险,可在启动后限期整改的隐患项目。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质部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技术部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生产部负责组织该规定的执行。第五条 公司各中心负责按照本规定并参照附件制定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