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发20156号文件),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安办),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增加和加强的职责。1增加探索建立新型市场准入机制职责。2增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办、变更、换证、注销行政许可职责。3增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行政许可职责。4加强指导和推进广告业发展职责。5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6加强重点商品质量准入和自律制度建设,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健全完善分层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