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考评方式一、落实责任 (10分)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2分1. 市州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大论述”组织专题学习的,扣1分;2. 未制定出台本地区实施意见的,扣1分;本地区实施意见明确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2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查文件、查记录。省安委办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评分(省安监局协调处)。2.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推动党委和政府更加有效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2分3. 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委员会主任的,扣0.5分(县市区每发现1起加扣市州政府0.5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