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解规定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局长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是局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事故情况并了解事故初步原因,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对分管工作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分管工作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当分管工作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与所分管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事故情况并了解事故初步原因,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科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指导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建立、健全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