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1.受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过以下途径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1.1市民通过城管热线反映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1.2城市管理监督员在责任区域内巡查中发现问题。监督员在责任区域内实施巡查,发现问题后,以适当形式(拍照、短信、电话)上报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监督员报告问题以拍照为首选形式,对于无法通过拍照记录的情形,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上报。1.3市民来信、来访反映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1.4领导批示或其他途径反映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2.立项2.1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平台受理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问题进行立项。2.2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告知原因。3.派遣3.1对于职责或权属单位明确的事项,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直接将事项处理任务分派到各相关责任单位;3.2对于职责或权属单位不明确的事项,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协调后派遣。4.处置4.1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事项通知单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的处理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