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2 总则2.1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