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管理制度统计局行政管理制度市统计局创先争优目标责任考评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客观评价各处室的工作成效,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三争”承诺目标,进一步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效能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效率、提升统计服务质量,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及原则考评对象:市统计局和调查局各处室考评原则:遵循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公众参与、公正透明;规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原则。二、考评组织及分工成立局创先争优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考评方法的起草制定和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文娟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监察室、综合核算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总支委员为办公室成员。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处室考评指标的落实推进和与考评有关的资料收集等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处室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法制、政务、廉政、党建等考核任务相结合,负责职责范围内及牵头工作目标的责任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