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分项(分值)考核内容考核要点评分标准分值一、责任落实(16)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1. 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1分)2. 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部署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分)3. 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政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检查督查。(1分)4. 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4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 依法界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1分)6.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1分)7. 有关部门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1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