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岗位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一、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631号) 学校要实行严格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到位。 1.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障安全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状。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要科学调整安全保卫处室职能,增加安全监管职能权重。要按照“学校主要岗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规定,健全校园主要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2.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完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安全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完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全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