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办号)关于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识别、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学校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提升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学校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科学管控,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安全风险防控,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校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二、工作原则(一)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是指按照安全风险点的不同风险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三、职责分工 (一)学校作为安全风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