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实现进出校园车辆分类通行,根据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结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市交通管理局批准,学校将校区和校区设为停车场,以保证校内车辆停放为主。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 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牵头,保卫处、财务处、监察室共同参与,负责监督检查校园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工作的落实等工作。其中保卫处是校园道路安全交通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各校区大门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的建设、车辆数据库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校园机动车停放和收费等管理工作;财务处负责收费发票、停车费管理与支出等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收费制度的落实,收取费用的支出情况等工作。第三章 车辆种类划分及收费标准第四条 第一类车辆为免费通行停放车辆,以自动识别的方式在两校区免费通行,特指以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