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级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