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评分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 评 说 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