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流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制度、流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流程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管理制度、流程的编制、修订、审批、发布和废止,各下属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制度、流程管理办法。第三条 制度、流程概念(一) 本规定涉及的管理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制定、规范各类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不包括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二) 本规定涉及的管理流程是指组织中不同部门或岗位的人员在分工基础上为实现顾客价值的协作活动,不包括岗位人员操作设备、仪器或处理事务的操作程序、处理方法。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本部所有管理制度、流程的最高审批决策机构,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的管理制度、流程无效。第五条 经营管理部是管理制度、流程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一) 负责制修订、解释本管理规定;(二) 负责受理、收集、提出制度、流程制修订建议,制定制度、流程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