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稿)共3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其他权力1项行政许可类(1项)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实施主体责任 主体备注1行政许可0700-A-00100-14092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证审批【地方性法规】1、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部门规章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