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的相关专项预案等。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校园安全突发性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