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1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市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本导则中的基层指区(市)、镇(街)、园区。本导则规定了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