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附件1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能力,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指导和应对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几类燃气突发事故:1.燃气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2.燃气供应站点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或发生严重泄漏、火灾、爆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