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