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行政管理、人事、教育、科研、思想政治等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行政部门指示和规定,按教育规律办事。结合我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完成特色型学校的办学任务。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任、调配、管理、奖励,负责教职工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3、领导和组织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选拔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教学带头人。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5、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审议学校重大问题。领导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大队队、后勤总务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制定计划,检查落实,科学管理学校。 6、领导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以德育为首,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育人的第一位。坚持在教职工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