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第二章 教师的师德和职责第三条 教师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第四条 教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第五条 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第六条 教师除了要具备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还要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要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