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 一、说明 (一)本评分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本评分标准共设8个考评类目(一级要素)。 (三)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四)本评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目标职责(80分)、制度化管理(50分)、教育培训(70分)、现场管理(550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应急管理(60分)、事故管理(20分)和持续改进(30分)。最终结果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二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