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以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突然发生的,已经造成或可能会造成的校园严重危害,危及到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到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过程和变化,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1)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在教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