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水利电力部文件(85)水电生字第8号印发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城乡建委、华北、东北、 华东、华中、西北、西南电管局:为搞好城市规划中的电力网规划,在总结城市电力网改造经验的基础上,一九八一年原电力工业部和原国家城建总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的若干原则”(试行),对全国城市电力网的规划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城市民力网改造的广泛开展,各地供电和城建规划部门都感到有必要制订一个更详细具体的技术经济导则,用以指导城市电力网的规划设计,使城市电力网的改造和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为此,水电部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供用电专业委员会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在编写过程中,水电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了有关单位参与讨论和修改,并广泛地征求了意见。现正式颂发试行。希各城市按本导则的要求对本地的电力网规划做进一步修改、补充。在试行中如发现导则有何问题,有什么建议,请随时报水电部,以便今后作进一步修改。附件: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水利电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