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及外省地区“工程报验资料管理表格盒侧签统一格式”要求的通知北京在施各项目部及外省各项目部:依据北京DB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对其中工程报验资料管理表格:“C1施工管理资料”、“C2施工技术资料”、“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物资资料”、“C5施工记录”、“C6施工试验资料”,“C7过程验收资料”、“C8竣工质量验收资料”,经整理一一列出相应部分C1C8施工管理报验资料盒侧签样式(对其它未列入的报验资料管理表格可参照填写补充进去),对下列报验资料盒侧签只作为北京地区项目部运行,望各项目部资料室按照中建一局集团华北建设有限公司要求的报验资料盒侧签统一格式整理装盒,并按地方资料规定要求分类排列装盒。外省各项目部可根据地方资料规定要求报验,资料盒侧签格式可参照北京资料盒侧签格式执行。另将天津项目“特殊岗位人员证书”、“施工设施(机具、措施用材料)”、“分包企业资质”报验资料分别详细列出,可供各项目部参考,并结合地方资料规定执行。如有新增资料可随时进行补充调整。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工程资料标准化管理,及时进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