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平瓦屋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8.1 总 则8.1.1 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防水等级为、级以及坡度不小于20的屋面,采用黏土、水泥等材料制成的平瓦铺设在钢筋混凝土或木基层上进行屋面防水的工程。8.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8.2 术 语平瓦屋面:采用黏土、水泥等材料制成的平瓦铺设在钢筋混凝土或木基层上进行防水的屋面。8.3 基本规定(1)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2)平瓦应铺成整齐的行列,彼此紧密搭接,并应瓦榫落槽,瓦脚挂牢;瓦头排齐,檐口应成一直线;靠近屋脊处的第一排瓦应用砂浆窝牢。(3)平瓦屋面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4)天沟、檐沟应根据工程的综合条件选用不同的防水材料做好防水层。(5)瓦屋面完工后严禁上人任意走动、踩踏或堆放物品。8.4 施工准备8.4.1 技术准备(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编制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