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6.3.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达到下列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编制主体: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但起重机械安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