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电力浅沟排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1.1条 为适应城市电力浅沟排管工程建设的需要,完善统一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促进工程的质量管理,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附后)特制定本办法。第1.2条 电力浅沟排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等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夹的规定。第1.3条 电力浅沟排管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一、 工序工序划分为:沟槽、予制型槽、砼排管、砖砌浅沟、转弯井及连接浅井、排管检查井、接地装置、回填等。二、 部位电力浅沟排管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以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 单位工程电力浅沟排管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第二节 沟槽第条 开挖沟槽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局部超挖的处理应按规定进行,槽基土质处理方法及密实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第条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施工应采取降水和排水措施。第条 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沟 槽 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