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科技大 学 校发【 2008】 14 号 关于本科生课程补考的实施办法 为提高学习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学生在假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日常的教学管理。学校从 2007 级开始实行新的学业警示制度,针对学分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恢复每学期的课程补考制度,制定如下办法。 一、恢复补考及组织管理 恢复每学期初的补考,开学后一至四周内,由开课学院组织上一学期课程的补考、监考、阅卷评分、归档等。公共基础课等大型课程,补考人数较多时,报教务处安排补考教室。 二、补考成绩及记录 补考成绩按照正常程序报送,补 考课程的最终成绩为该生上学期本课程的平时成绩加上该门课程补考卷面成绩,平时成绩与补考成绩的比例与上学期的要求相同,并记入成绩档案。 三、补考命题的要求 所有课程负责人期末考试命题时,要求提供三套难度相当的笔试试卷或口语试卷,其中两套试卷为期末考试 A、 B 卷,指定另外一套为补考试卷,笔试时间一般为 2 小时,口试时间一般为 50 分钟。 2 四、基础外语四级仍按照校教发 200698 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办法经北京科技大学 2008 年 3 月 24 日第 6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 2008 年 9 月开始实施。此前颁布的相关办法与此办法 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